(1)邀请函原则上需从往访国发出,并用往访国文字或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文。
(2)邀请函需有邀请人亲笔签名。
(3)亦可使用邀请函复印件,但需有原件以备核查。
4、行程表(注明出访每天的具体活动内容、加盖公章)
5、邀请信及申办出国材料审核确认函
6、出国经费先行审核表
7、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受聘于我市单位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临时因公出国,要求其在现聘用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同时需提供现暂住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暂住证和聘用单位的有效聘书)
8、有非本单位人员参团的,需提供该人员的单位同意出访函;如有各区人员参团的,需提供各区外侨局同意出访函。